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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合格评定服务的机构(认证机构不是合格评定机构)。(本定义引自GB/T27000-2006合格评定词汇与通用原则)
我国消防产品合格评定机构是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是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经国家认可的消防产品认证机构。开展:火灾报警设备、消防水带、喷水灭火设备、汽车消防车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工作;灭火剂、灭火器、防火门、消火桂、消防水枪、消防接口、消防应急、灯具、防火阻燃材料、可燃气体报警设备等消防产品的型式认可工作。同时负责"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的信息发布和日常管理。
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位于四川省都江堰市,挂靠在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按照公安部对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的分工,主要检验任务是:各类防火建筑材料产品、耐火建筑构(配)件产品和各类防火涂料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以及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检验。
强制检验制度
强制检验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而作出的。对于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或暂未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型式认可制度的消防产品,由国家指定的质检机构进行型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
培训重点是帮助消防企业理解消防产品3C认证实施的标准规范上的难点问题,培养企业的质量标准意识,熟练掌握强制性认证申报流程,促进消防生产企业尽快完成3C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