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批准受理申请资料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申请
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须与所在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系,获取《申请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本),联系安徽省质监局并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贸易、营业执照,或有关政府机关依法核发的注册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质量手册;
4相关安全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5、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
产品试制及型式试验
按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验或型式试验的,申请人必须在验收后准备试验或型式试验。
型式认可机构完成型式认可后,向申请机构出具型式认可报告。
工作场所
(1)锅炉制造车间面积、高度满足产品制造的需要,锅炉产品承压件的焊接应当保证在室内作业完成;
(2)管材、板材、焊材及半成品的存放应当有一定的防护措施;
(3)具有满足防护要求、空间适应产品检测需要的射线曝光室或者检测专门使用场地, 保证底片冲洗质量和保存底片的专门使用场所,以及满足无损检测仪器和器材存放要求的场所;
(4)具有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耐压试验场地。